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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第三周学生寝室违规通报批评的公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日期:2024年03月22日 10:10 阅读:

各班级:

本学期以来,学校开展“安”专项行动,对宿舍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根据学校第三周寝室检查结果,排查到王偲源同学违规使用电器,现给予院级通报批评,具体情况如下:

学院一直高度关注学生公寓安全,严禁寝室使用违规电器(卷发棒、电冰箱、电煮锅、取暖器)、随意私拉电线等行为。具体处罚标准:使用违规电器、吹风机连接插座未拔出、电热水壶在功率内但未贴标等行为,1次给予院级通报批评,累计2次给予校级处分;私拉电线行为,包括将插座、插线板拉床边,不管是否断电,累计2次给予院级通报,累计3次给予校级处分。

上述违规行为将按照《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点规定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处分放置学生档案,影响学生升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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