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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苏步青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荣誉课程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3月15日 14:28 阅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荣誉课程建设专项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年度计划立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荣誉课程3~5门。

二、申报范围

1.苏步青学院步青科学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通识课、步青平台课、专业核心课附件

2.面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拟新开设的通识类课程。

三、申报条件

1.课程教学目标精准:符合拔尖人才培养教育理念,课程在教授专业知识同时,能帮助学生树立高尚品德、健全人格和开阔视野,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人文关怀以及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改革思路清晰:面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入学科专业前沿研究成果,较好地将知识宽度和深度结合,重构课程内容体系和评价机制,采取小班化、项目化、探究式等教学新模式,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培养拔尖学生的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和跨界整合能力。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课程团队学历结构高、学缘结构广、年龄组成合理,团队成员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课程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或管理人员,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人实际主讲课程时间不得少于总学时的1/2

4.在建课程不重复申报。

四、结题要求

1.课程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建设;

2.结题时应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材、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等建设成果,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

五、项目管理

1.课程立项后,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3万元

2.项目的立项和结题验收等工作由苏步青学院负责立项建设一年后,苏步青学院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建设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3.课程通过结题验收,可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

六、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择优向苏步青学院推荐申报。苏步青学院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2.请各学院(部门)于202448日(周)前,将《荣誉课程建设申报书》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至苏步青学院。

联系人:老师,电话:86688592邮箱:veatsai@163.com 办公4-101A

附件1:拔尖人才培养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苏步青学院202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步青科学实验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pdf 

附件3:苏步青学院2023级化学(步青科学实验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pdf 

附件4:苏步青学院2023生物科学(步青科学实验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定稿).pdf 

附件5:苏步青学院2023级汉语言文学(步青科学实验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pdf

苏步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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