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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丨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公寓区文明创建优秀楼栋、优秀寝室、优秀楼层长、寝室长的通知
日期:2025年06月25日 16:15 阅读:

公寓区是我校学生在校期间进行思想教育、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活动、道德实践等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优化公寓区育人环境,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现开展温州大学2024-2025公寓区文明创建评优活动,各集体、个人自愿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楼栋、寝室及楼长、层长和寝室长。

二、评选条件

公寓区文明创建评优包括文明楼栋、文明寝室、优秀楼、层长、优秀寝室长等的评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公寓区文明创建评优办法。

三、评选时间与人数

本学期于2025624日起接收申报材料,202574日晚24时截至申报,温大自管会组织材料审查学生处审核评选。评选名额原则上“文明楼栋”和“文明寝室”评选比例控制在公寓区所在的学生楼栋数和寝室数的20%以内。“优秀楼、层长”控制在楼层长人数的20%以内,“优秀寝室长”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干部总数的10%以内。

四、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根据评选条件,全校公寓区的楼栋、寝室及楼、层长和寝室长自愿进行申报。

(二)组织评审。温大学生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组织有关人员对文明楼栋、寝室和优秀学生楼、层长和寝室长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确定文明楼栋、寝室名单和优秀楼长、层长、寝室长人选名单在公寓区内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

(三)审核公布。温大学生处对公示无异议的各类优秀名单进行审核认定并通过校园网等进行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评优表彰。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予以表彰。

五、说明

自愿申报的集体、个人下载具体文档,依照对应附件完成电子版申报书,在申报截至前将申报书以“楼栋/寝室号+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A区3092854661@qq.comBC区1355152056@qq.com;DE区2160048924@qq.com


 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公寓区文明创建评优办法.docx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