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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奔瑶学员申请退班的公示
日期:2023年05月13日 09:40 阅读:

关于唐奔瑶学员申请退班的公示

 

经学员本人申请,现对唐奔瑶自愿申请退出第十五期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实验班学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5月13日-5月15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苏步青学院将于公示结束后正式解除该学员“溯初实验班”学员身份。如有异议,请学员本人在公示期内与苏步青学院教学综合办蔡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7-86680986。

本公示视为退班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温州大学苏步青学院

2023年5月13日

附件:退班学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学号

1

唐奔瑶

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

212104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