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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2022年招生的通知
日期:2022年09月28日 08:52 阅读:

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以下简称“溯初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至今已经实行13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毕业的前十二期“溯初班”成员在各地区的教师编制考试中几乎全部名列前茅,从2017年开始,温州市各地教育局已经把“溯初班”学员作为提前批教师招聘的条件之一,浙江各地市教育局对我们溯初班培养的学员也十分认可。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89号),经研究决定,温州大学第十四期“溯初班”现在开始招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模式

“溯初班”学员是在我校各师范专业学生入校两年后遴选产生的优秀学生,不打破原学科与专业班级建制,学员在按原专业培养计划学习的同时,修读教师教育“溯初班”辅修专业课程,基本培养模式以实践研修为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注重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周期为2年。

二、报名条件

第十四期“溯初班”学员在我校各专业2020级师范生(本科,不含专升本和二专业)中遴选产生,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

1.具有成为人民教师的强烈愿望,身心健康;

2.具备良好的师范技能专业素质、入学四个学期以来的学业成绩位于班级前50%的优秀学生;

3.具有较好的教育学理论基础、口语表达能力、书写能力以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4.欢迎有报考教育硕士意愿的师范本科生报考溯初班。

5.提醒:原则上2023年度校师范技能集训队成员从第十四期溯初班中选拔产生。

三、遴选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级本科师范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教学科提出申请。

2.师范专业相关学院根据招生名额(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综合素质的考核(选拔方法参见附件1),以确定候选名单。

3.候选名单经苏步青学院核定、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经过公示后形成第十四期“溯初班”学员名单,并上网公布。

4、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若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分配名额,学院需要组织选拔实行末位淘汰,确保学生的综合素质符合溯初班的招生条件。

四、招生名额

“溯初班”第十四期招生人数为120人,每个专业班级确保至少录取2人以上。在学习期间实行过程淘汰制。

五、管理与学业认证

“溯初班”日常管理由温州大学苏步青学院按照教务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教学工作由苏步青学院负责落实。“溯初班”学员在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同时,参加由学校组织实施的“溯初班”专门培养计划,实行学分制。学习内容包括理论素养培养、教师技能强化训练、教学实践能力个性化培养、教研创新能力项目实践、教学实践活动等,共40学分。学员按要求完成各类课程规定的学分后准予结业,分别颁发“温州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辅修证书”和“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结业证书”。

为减少学生的学业负担,在“溯初班”所修的学分中有8学分可以替代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六、推荐程序与时间

1.学生个人完整地填写“‘溯初班’报名表”(附件3)中相关信息,于2022年10月8日前上交各学院教学科。

2.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选拔,于2022年10月24日之前将第十四期候选名单(附件4)和学生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649080303@qq.com,纸质材料交到北校区行政楼505B。联系人:王晓倩,电话:13868302901(692901)。

  附件1.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学员选拔办法.doc

  附件2.第十四期溯初班学员名额分配.xls

  附件3.溯初班报名表.doc

  附件4.溯初班候选学员汇总表.xls

  附件5.评委评分表.xls

  附件6.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89号).doc

                                                   苏步青学院

2022年9月28日